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竣工验收)是市商务局目前办件量较大的行政许可事项。在企业新建加油站取得开建批复并竣工验收时,需要向县、市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加油站项目竣工验收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在以往提交《申报表》时,不仅要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燃油加油机检定证书、气象部门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书、环保部门出具的对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和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承诺、应急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需要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环保、应急等部门在《申报表》中对各自监管的业务内容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签字。近期对新建加油站竣工验收审批时,上述部分部门表示将不再在《申报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签字,理由是已出具了相关意见书、报告或检测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加油站申建企业再去上述监管部门签字盖章则意味着同一件事情办两次手续,加重了企业办事负担,降低了审批效率。
市商务局主要领导得知后高度重视,利用“局长进大厅”机会更深入的了解情况,为切实缩短加油站项目竣工验收审批事项审批时限,提升商务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开展好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再造,决定对目前的《申报表》作出优化改造,将需要上述五个监管部门盖章签字的部分优化为列明验收意见清单,企业将相关意见书、报告或检测证书作为附件提交,仅保留县、市商务部门对加油站的竣工验收意见,以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审批成效。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密切与相关监管部门展开联动,在实际审批工作中收集企业意见、倾听企业述求,积极探索审批改革经验,对“扩权赋能强县”改革的县(市、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做好业务指导,形成审批合力,节约行政成本,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的便捷度和体验感,并及时向省商务厅汇报在审批改革探索中取得的成效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