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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9号(关于进口塞尔维亚蜂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税费共治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本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资源管理部(以下称塞方)有关输华蜂蜜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蜂蜜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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