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家发
8月29日,市医保局、卫健局组织召开全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和集采工作负责人要熟悉带量采购相关政策,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流程;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紧盯各批次药品采购协议期限,抓好报量、采购、结算、支付、回款、使用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并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药品配送企业要切实保障集采药品供应,进一步提升集采药品配送时间和服务能力,做好医疗机构集采药品的配送保障工作。在集采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快速解决。(陈君 吴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