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医保支付 (试行)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15号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门诊就医购药和待遇享受便捷性,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
鲁农函字〔2023〕36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全省食用菌菌种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提升食用菌菌种企业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经研究,拟于11月下旬在烟台举办2023年全省食用菌菌种企业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