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大数据局印发了《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黔数〔2023〕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去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提出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登记及披露机制。《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对贵州提出“推进数据确权,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改革,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收益分配机制”的要求。二是深化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必然要求。《省委 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创新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要素、数据信托登记服务,颁发数据要素登记凭证和数据信托凭证等工作。三是培育我省数据交易生态的迫切需要。由于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交易生态中仍存在着数据权属难界定、市场主体难互信、数据权益难保障等问题,数据流通交易主体纷纷反应希望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保护数据流通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