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对承担区政府战略职责,配合区有关部门引进企业(机构)入驻区国有企业产业空间的区国有企业,参照政府产业用房政策执行给予入驻企业(机构)享受租金优惠的,按照“谁引进、谁考核、谁负责”原则,按当年度市场评估价90%的标准将租金差额据实补足区国有企业,支持资金从产业资金中列支。申请途径:企业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s://qfzx.szft.gov.cn/)在线申报,通过初审后,线下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除外情形:(1)同一事项已获得合作区事务署或其他政府部门资金补贴的,本政策不予重复支持;(2)同一事项有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或经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审定的,按照对应相关规定或会议纪要执行。(3)在2022年7月1日前已实施且符合相关国企物业补租条件的,由区主管部门评估后,按常规项目提请产业发展联席会审定。
【申报条件和支持额度】
(1)对于自2022年7月1日起到2023年8月30日止,为配合区政府引进重点项目或引进企业入驻的,提供区国有企业自有产权的产业空间,并按政府产业用房等相关政策给予租金优惠的区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