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进一步发挥包括供销合作社回收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专业作用、系统优势和网点功能,补齐服务短板,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