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对受理的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7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事项服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对受理的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7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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