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地区 | 补贴项目名称(一级) | 补贴项目名称(二级) | 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形式 | 本级是否经办业务 | 主管部门 | 政策更新时间 |
1 | 岑溪市 | 造林补助 | 造林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1]5号) | 国有林场、国有林场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 | 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造林的每亩补助200元、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每亩补助100元。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林业局 | 2022.1 |
2 | 岑溪市 | 非国有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 | 管护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1]5号) | 国有林场、集体和个人 | 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管护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 16 元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林业局 | 2022.1 |
3 | 岑溪市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管护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7]81号) | 国有林场、集体和个人 | 权属国有的管护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 10元,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管护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 16 元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林业局 | 2022.1 |
4 | 岑溪市 |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1]5号) | 国有林场集体和个人 | 权属国有的管护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 10 元,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管护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 16元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林业局 | 2022.1 |
5 | 岑溪市 | 森林抚育补助 | 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1]5号) | 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的退耕农户 | 每年每亩补助20元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林业局 | 2019.1 |
6 | 岑溪市 | 油茶“双千”计划项目补助 | 油茶“双千”计划项目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林发[2023]3号) | 企业、单位、个人 | 新造林补助标准:区财政1000元/亩、梧州市财政300元/亩、本级财政700元/亩,低产效改造补助标准:区财政600元/亩、梧州30元/亩、本级70元/亩,分两年兑付到位。 | 分两年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林业局 | 2023.2 |
7 | 岑溪市 | 油茶发展补助 | 新造油茶林补助、油茶低产效林改造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林发[2023]3号) | 企业、单位、个人 | 新造林补助标准:区财政1000元/亩、梧州市财政300元/亩、本级财政700元/亩,低产效改造补助标准:区财政600元/亩、梧州30元/亩、本级70元/亩,分两年兑付到位。 | 分两年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林业局 | 2023.2 |
8 | 岑溪市 | 农机购置补贴 | 农机购置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82号、《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岑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岑溪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农(2021)44号 | 补贴对象为在岑溪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机具的补贴额执行自治区公布的补贴标准。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2021.12.15 |
9 | 岑溪市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 | 2022年专款: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 文件:桂整合〔2022〕18号 | 补贴对象为开展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等粮食油料作物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机户等。 | 项目县(市、区)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确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贫困地区、丘陵地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分别确定,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项目县(市、区)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和面积,占比应不低于6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环节,补助标准可降低,逐步退出财政支持范围。连续支持的同一主体同一环节可逐步降低补助标准。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2022.5.9 |
10 | 岑溪市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家庭困难生生活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差异化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5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寄宿制学校:中学生1250元/生.年 | 每年2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6 |
11 | 岑溪市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家庭困难生生活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差异化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5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寄宿制学校:小学生1000元/生.年 | 每年2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6 |
12 | 岑溪市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家庭困难生生活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差异化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5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非寄宿制学校:中学生625元/生.年 | 每年2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6 |
13 | 岑溪市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家庭困难生生活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差异化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5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非寄宿制学校:小学生500元/生.年 | 每年2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6 |
14 | 岑溪市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高中助学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一等:3500元/年 | 每年2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9 |
15 | 岑溪市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高中助学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二等:1000元/年 | 每年2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9 |
16 | 岑溪市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 中职助学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一等:1500元/年 | 每年2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9 |
17 | 岑溪市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 中职助学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二等:1000元/年 | 每年2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9 |
18 | 岑溪市 |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 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区内院校录取:500元/生 | 每年1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9 |
19 | 岑溪市 |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 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区外院校录取:1000元/生 | 每年1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教育局 | 2019.09 |
20 | 岑溪市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移民补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 的通知 桂政发〔2006〕33 号 |
我市境内的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平均600元/年/人。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 2006.8 |
21 | 岑溪市 | 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 | 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广西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0】72号文件。 | 农村客运、水路客运经营者 | 73.217元/座.月(农村客运经营者)、23.396元/座.月(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1.03 |
22 | 岑溪市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村镇〔2021〕5号) 2.《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建〔2021〕546号) 3.《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岑溪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建发〔2021〕99号)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六类对象农户 | 脱贫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极度贫困户:32000元/户、特别贫困户:30000元/户、中等贫困户:29000元/户、一般贫困户:28000元/户; 其他五类重点对象:18500元/户。 | 按项目建设进度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6 |
23 | 岑溪市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中高职)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 | 我区脱贫户(含2014、2015 年退出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就读中高职学生 | 1500元/人,其中2014、2015年退出户 900元/人 |
每学期1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乡村振兴局 | 2021.6 |
24 | 岑溪市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 | 我区脱贫户(含2014、2015 年退出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 | 50元/人,其中2014、2015年退出户 30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乡村振兴局 | 2021.6 |
25 | 岑溪市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短期技能培训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 | 我区脱贫户(含2014、2015 年退出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 | 800元/人,其中 2014、2015年退出户 480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乡村振兴局 | 2021.6 |
26 | 岑溪市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6号) | 广西区外务工的16-60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 一类:根据票据实际金额,≤800元/人;二类:无车票300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乡村振兴局 | 2022.6 |
27 | 岑溪市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乡村公益岗位补贴资金 | 自治区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 | 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监测帮扶对象 | 1200元/月/人 | 每月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乡村振兴局 | 2021.6 |
28 | 岑溪市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6号) | 岑溪市辖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 200元/月/人 | 最长不超过6个月 | 打卡 | 是 | 岑溪市乡村振兴局 | 2022.6 |
29 | 岑溪市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 |
冬春受灾困难群众 | 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的受灾情况,家庭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分三档实施救助。 | 一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应急管理局 | 2020.12.7 |
30 | 岑溪市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灾害应急救助)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灾害应急救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 |
受灾困难群众 | 按需救助人数人均补助400元,但最长发放时间不超过10天 | 根据受灾情况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应急管理局 | 2020.12.7 |
31 | 岑溪市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过渡期生活救助)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过渡期生活救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 |
受灾困难群众 | 按每人每天25元标准补助,救助天数根据受灾群众实际生活困难情况确定,但救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 | 根据受灾情况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应急管理局 | 2020.12.7 |
32 | 岑溪市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 |
受灾困难群众 | 对因灾住房全损需重建的按户均补助20000元,对因灾住房损坏需维修的按户均补助2000元 | 根据受灾情况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应急管理局 | 2020.12.7 |
33 | 岑溪市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 |
受灾死亡人员直系亲属 | 死亡(失踪)人员每人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对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发放 | 无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应急管理局 | 2020.12.7 |
34 | 岑溪市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 | 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 | 某种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年出栏已免疫的产地检疫数×畜禽个体疫苗使用量) (存栏种用乳用畜禽数×畜禽个体疫苗使用量)]×当年自治区集中政府采购某种强制免疫疫苗平均中标价格×财政补助比例。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1.06 |
35 | 岑溪市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 |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 按照不同处理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主体、病死猪体重、月龄及是否免疫、加施标识等因素分类确定补助标准: 一、利用专业设备处理且处理方式符合农业农村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未满1月龄,或未完成初次强制免疫、未加施标识的病死猪”或“体重20公斤(含)以下病死猪”,补助无害化处理企业40-60元/头,补助养殖场户20-30元/头。 2.“满1月龄,且已完成初次强制免疫并加施标识的病死猪”或“体重20公斤(不含)以上病死猪”,补助无害化处理企业80-100元/头,补助养殖场户50-60元/头。 二、未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 1.“未满1月龄,或未完成初次强制免疫、未加施标识的病死猪”或“体重20公斤(含)以下病死猪”,补助无害化处理企业、养殖场户10-20元/头。 2.“满1月龄,且已完成初次强制免疫并加施标识的病死猪”或“体重20公斤(不含)以上病死猪”,补助无害化处理企业、养殖场户30-40元/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1.06 |
36 | 岑溪市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 | 强制扑杀补助对象为依法被强制扑杀的动物的所有者。 | 1.猪(非洲猪瘟):大猪1200元/头、中猪750元/头、小猪300元/头。 2.猪(口蹄疫):大猪800元/头、中猪500元/头、小猪200元/头。 3.奶牛:成年奶牛6000元/头、青年奶牛4000元/头、犊奶牛2000元/头。 4.耕(肉)牛:成年牛3000元/头、青年牛2000元/头、犊牛1000元/头。 5.羊:成年羊500元/只、羔羊300元/只。 6.鸡、鸭、鹅:大鸡、大鸭、大鹅15元/羽,中鸡、中鸭、中鹅10元/羽,小鸡、小鸭、小鹅3元/羽。 7.鸽子、 鹌鹑:大鸽子、大鹌鹑5元/羽,小鸽子、小鹌鹑2元羽。 8.马:成年马12000元/匹、青年马9000元/匹、马驹5000元/匹。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1.06 |
37 | 岑溪市 | 目标价格补贴(稻谷) | 稻谷生产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1〕50号) | 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补贴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生产者申报并核实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1.01 |
38 | 岑溪市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5号)、《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岑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农〔2022〕19号) | 补助对象为我市2021年核实,并发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生产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2022年已经明确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目前已签订的流转合作(或协议),及时调整变更本次补贴发放对象。对发展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的生产者优先进行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 自治区分配下达我市的补贴资金总量为700万元,根据我市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2.3 |
39 | 岑溪市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号) 3.《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 |
全市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一年以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 | 全市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补贴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本市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0.01 |
40 | 岑溪市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产业以奖代补 | 《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岑扶办发〔2021〕4号)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 2021年产业以奖代补奖补两次,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执行同一奖补标准,2016—2020年脱贫户分别执行另一奖补标准,每户每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 | 每年两次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1.5 |
41 | 岑溪市 | 商品粮大省奖励 | 双季稻补贴 | 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转告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8]413号) | 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补贴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生产者申报并核实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18 |
42 | 岑溪市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63号) |
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 | 同一县域内必须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中央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不包括自治区、市、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3.4 |
43 | 岑溪市 |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 | 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09号) |
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农户。 | 各县可根据实际采取项目制补助、物资补助或直接补助改厕农户。直接补助改厕农户的,自治区财政补助每户1000元,市县财政补助总额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补助标准,具体补助到户标准由市县确定。 | 一次性 | 打卡 | 是 | 农业农村局 | 2020.8 |
44 | 岑溪市 | 残疾人学生 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项目 |
残疾人中高等教育补助资金 |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字[2020]37号) | 1.全日制高中和中专、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在校残疾学生; 2.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考生(以上含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下同)。 3.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在读本专科学生; 4.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相关指定专业和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广西柳州益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为我会联合办学院校,在上述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已按相关文件享受专项资助,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
本科以上(含研究生、博士生)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 2020.7.14 |
45 | 岑溪市 | 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项目 | 自主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 《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8〕120号) | 1.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的人员; 2.具有广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具有自主就业创业能力。 |
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 2018.12.20 |
46 | 岑溪市 | 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桂残联字〔2021〕44号自治区残联关于转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和《专职委员工作规范》的通知 | 专职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3.年满 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 60周岁,具有本地常住户口。乡镇 (街道)残联和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村残协专职委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胜任工作的前提下,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专职委员。 | 镇、社区专职委员460元/人/月,村专职委员100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 2021.7.28 |
47 | 岑溪市 | 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补贴 | 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补贴 | 《关于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的通知》(桂残联维权字[2011]22号) | 已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广西户籍持证残疾人 | 600元/人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 2023.3.16 |
48 | 岑溪市 |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评定补贴 |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评定补贴 | 桂残联计财字〔2023〕22号《自治区残联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1.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2.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
150元/人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 2023.6.9 |
49 | 岑溪市 | 就业补助资金 | 求职创业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对在毕业学年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 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 | 2022.1 |
50 | 岑溪市 | 就业补助资金 | 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 | 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期间,补贴标准为50元/人•天。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 | 2022.1 |
51 | 岑溪市 | 就业补助资金 | (人社部门)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劳动力 | 1200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 | 2023.12 |
52 | 岑溪市 | 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自治区财政厅 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2012]286号) | 奖扶户 | 1440元/人、年 | 一年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益人银行卡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12.12.20 |
53 | 岑溪市 | 全国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 | 全国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2022]76号 | 奖扶户 | 1050元/人月 | 一年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益人银行卡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22.6.23 |
54 | 岑溪市 | 全国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 | 全国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2022]76号 | 奖扶户 | 1110元/人月 | 一年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益人银行卡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22.6.23 |
55 | 岑溪市 | 国家特扶:手术并发症3级扶助 | 国家特扶:手术并发症3级扶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2022]76号 | 奖扶户 | 360元/人月 | 一年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益人银行卡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22.6.23 |
56 | 岑溪市 | 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扩面奖励扶助 | 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扩面奖励扶助 |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口发[2011]48号) | 奖扶户 | 720元/人、年 | 一年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益人银行卡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11.10.8 |
57 | 岑溪市 | 广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 | 广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 |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的通知(桂人口发[2013]30号) | 奖扶户 | 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 | 一年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益人银行卡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13.11.18 |
58 | 岑溪市 | 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结扎及计生特殊家庭参加医疗保险补贴 | 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结扎及计生特殊家庭参加医疗保险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 | 奖扶户 | 380元/人、年 | 一年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国家税务系统托收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07.8.22 |
59 | 岑溪市 | 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 | 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资金 |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 | 60周岁及以上乡村医生 | 15元/从业服务年限、月 | 每月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银行卡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15.02.16 |
60 | 岑溪市 | 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 | 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 |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补充通知》(桂卫发〔2020〕6号 )和梧州市卫生健康委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梧州市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岑溪市财政局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岑溪市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岑卫政〔2022〕65号) | 60周岁及以上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 | 按月补助金额15元乘以工作年限的标准 | 每月一次 | 卫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银行卡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22.8.19 |
61 | 岑溪市 | 对非财政拨款 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 |
对非财政拨款 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 |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关于对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 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 管理办法》的通知 |
实行计划生育的退休人员 | 1.实行计划生育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孩的,退休时,按其基本养老金5%的比例计发月增加待遇。 2.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退休时,按其基本养老金10%的比例计发月增加待遇。 |
一年一次 | 退休差额人员由卫健局通过一卡通发放,其余人员由卫健局拨付资金到社保中心代发 | 是 |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 2007.05.15 |
62 | 岑溪市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 桂民发[2011]125号;2、关于印发《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21〕3号 |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社会散居:1022元/人/月;机构抚养:1422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桂民规[2021]3号 |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社会散居:1022元/人/月;机构抚养:1422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22.1 | |||||
63 | 岑溪市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民办发[2011]24号 |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 | 10000元/人/学年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11 |
64 | 岑溪市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1、《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9〕5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桂民规[2021]3号 | 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 | 1022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1 |
65 | 岑溪市 |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 80-89周岁高龄补贴 |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80号) 2、《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梧政发〔2013〕58号) |
80-89周岁老人 | 80-89岁 30元/人;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19年7月 |
90-99周岁高龄补贴 | 90-99周岁老人 | 90-99岁 80元/人;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19年7月 | |||||
10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 | 100周岁以上老人 | 100岁以上 300元/人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19年7月 | |||||
66 | 岑溪市 | 城乡低保补助资金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0]6号) | 城市低保人员 | 城市低保发放标准:A档500元/人/月;B档410元/人/月;C档320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0.12.24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 农村低保人员 | 农村低保发放标准:A档370元/人/月;B档225元/人/月;C档205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20.12.24 | |||||
67 | 岑溪市 | 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 临时救助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1]5号) | 符合临时救助人员 | 1、一般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760元)×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 2、重大困难救助标准:①急难型 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②支出型 其自负费用超过5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一般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可按1万元给予救助,自负费用超过10万元可按照自负费用的10%给予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18.11.29 |
68 | 岑溪市 | 价格临时补贴 | 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贴 | 1.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岑溪财政局、岑溪市民政局、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岑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发放2022年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请示》岑发改收费{2022}9号;2.岑发改收费〔2023〕4号关发放2023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请示 | 城市低保人员 | 城市:36元/人/月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2.11 |
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贴 | 农村低保人员 | 农村:21元/人/月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2022.11 | |||||
城市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 |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 | 城市:36元/人/月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2022.11 | |||||
农村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 |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 农村:21元/人/月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2022.11 | |||||
孤儿价格临时补贴 |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 | 36元/人/月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2022.11 |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 | 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 | 36元/人/月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2022.11 | |||||
城市低保边缘价格临时补贴(已改名为城市低保边缘人口价格临时补贴) | 城市低保边缘户 | 城市:36元/人/月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2023.1 | |||||
农村低保边缘价格临时补贴((已改名为农村低保边缘人口价格临时补贴)) | 农村低保边缘户 | 农村:21元/人/月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2023.1 | |||||
69 | 岑溪市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 |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79号);2.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梧政发〔2017〕50 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 号);4.岑溪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岑民发[2020]26号) | 特困人员 | 农村特困发放标准:590元/人/月; 城市特困发放标准:990元/人/月;2022年11月起,农村特困发放标准:650元/人/月;城市特困发放标准:1014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16.12.29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17.12.19 | ||||||||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20.1.14 |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20.7.20 | ||||||||
70 | 岑溪市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 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79号);2.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梧政发〔2017〕50 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 号);4.岑溪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岑民发[2020]26号) | 特困人员 | 1、全护理照料护理费标准:858元/人/月2、半自理照料护理费标准:429元/人/月;2023年11月起全护理1014元/人/月,半护理507/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16.12.29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17.12.19 | ||||||||
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20.1.14 |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20.7.20 | ||||||||
71 | 岑溪市 |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 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 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桂民发[2018] 53 号) |
残疾人 | 80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18.12.19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 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 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桂民发[2018] 53 号) |
残疾人 | 80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2018.12.19 | ||||
72 | 岑溪市 | 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生活补助 | 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生活补助 |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工作的通知 桂民函{2022}702号 | 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 | 413元/人/月;2023年1月起,421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2.07 |
73 | 岑溪市 | 城乡低保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 | 城乡低保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 | 民办函〔2024〕9号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 农村低保A类对象 | 30元/人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4.1 |
74 | 岑溪市 | 城乡特困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 | 城乡特困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 | 民办函〔2024〕10号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 城乡特困人员 | 30元/人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4.1 |
75 | 岑溪市 | 特困人员死亡丧葬费 | 特困人员死亡丧葬费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79 号 | 死亡的特困对象 | 4440/人 | 不定时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4.1 |
76 | 岑溪市 | 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4〕5 号) |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 70 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和分散特困供养对象 | 50/人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4 |
77 | 岑溪市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民规〔2024〕2 号) | 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本辖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 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实际收费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已获得的行政给付总和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岑溪市民政局 | 2024 |
2025-2030年全球与中国反癸烯基三氟硼酸钾行业市场现
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