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跨境电商“鲲鹏”产业园区(集聚区)和“品牌出海”企业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发动企业积极参加,组织材料初审,并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专此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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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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