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7号)的精神,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任务有序实施,经研究制定《2025年松溪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松农〔2025〕47号)。
2.补助对象: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渔技员。
3.补助内容: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特聘渔技员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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