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我市调整并延长<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执行期限》。
近日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和延长《通知》执行期限。《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府办字〔2022〕58号)(以下简称为《通知》),为九江市2022年6月2日发布,执行期限于2023年6月2日到期。
九江市不再延长“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对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间网签购房的购房对象,继续按《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申请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