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3月22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银行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在个人跨境消费支付中被广泛使用。近年来,境内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了部分MCC(即根据经营行业类型对商户进行分类的通用编码,Merchant Category Code,简称“MCC”)。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对新增MCC进行补充分类。
王春英介绍,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MCC划分为完全禁止、金额限制和完全放开三类:完全禁止类,不得交易,如赌博、枪支交易等;金额限制类,单笔交易不得超过5000美元,如不动产代理等;完全放开类,交易不受限制,主要为经常项下一般商品和服务消费。
“目前,超过90%的MCC属于完全放开类,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消费支付,并且不占用个人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上述管理方式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既提高了个人用卡便利性体验,又有效防范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王春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