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间,北京朝阳区法院披露了一则关于股票市场的刑事案件。因擅自开公司讲股票,无资质荐股营收1600余万元,公司老板张某获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120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据法院披露,2020年至2023年间,张某未经国家证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先后创立了两家信息咨询公司,并招募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向他人推荐股票,违规收取服务费盈利,共计收取服务费1600余万元。其中,张某违法所得60万元。
张某向法庭表示,公司所有人员均没有推荐股票收取咨询服务费的资质,推荐的股票都是自己总结出来的,由他告诉员工,员工利用要求的话术向“客户”推荐股票赚取咨询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