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20日从证监会获悉,为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更好满足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修订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12号)同时废止。
据介绍,《管理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将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
二是适当放松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获授权机构所在地限于已与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