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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两年福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

   动漫游戏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和游戏等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游戏新品种等动漫游戏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游戏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

    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中国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提供了扎实而丰富的题材。我国计划用5~10年时间跻身世界动漫游戏强国行列,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中宣部等9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及《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8〕33号)等促进产业发展文件。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我省创意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2007〕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81号)、《福建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闽委办发〔2009〕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文〔2009〕374号)等产业发展文件。为促进我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比较优势和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起步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但一直没有形成产业规模。进入21世纪,国内动漫产业开始了快速发展,2007年全国原创动画片的产量超过10万分钟,一跃成为世界第一。2008年国内从事动画片生产的公司达5600多家,从业人员20多万人,动漫产量超过13万分钟。目前,国内有2000家省市电视台,其中有少儿栏目289个、动画栏目200多个,并拥有34个少儿频道和4个动画专业频道,每年需要播出的动画节目达28万分钟以上,每天约8000分钟。全国青少年有4亿多人,是全球最大的动漫游戏消费群体,预计每年消费空间达1000亿元,巨大的市场潜力将极大地促进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福建省动漫产业源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主要是几家小作坊式的企业以对外加工动画片为主,衍生产品也主要是代理加工。

    2006年以来,我省动漫游戏产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福州、厦门两个软件园内相继成立了动漫产业基地或影视动画产业区。

    2007年,厦门投资2000多万元建立了公共数字媒体技术服务平台,福建省动漫游戏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开始了前期筹备工作。

    2008年,总投资3.5亿元的武夷山市创意动漫产业园区通过专家认证,总投资10亿元的长乐“海西动漫创意园”也开工建设;

    同年12月,厦门软件园影视动画产业区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动画产业基地。2009年3月,福建省动漫游戏行业协会在福州正式成立。

    2009年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实现收入27.5亿元(不含动漫衍生品企业收入)。目前,全省有动漫、游戏等相关企业一百多家,从业人员超过万人,已经形成了一批发展前景良好的优势企业、优质品牌和领军人才,部分动漫游戏企业已进入出成果、出精品的快速发展阶段。

    动漫领域:2009年,全省策划制作了30多部动漫作品,总时长达18952分钟,完成制作13900多分钟,其中通过广电部门审核允许发行的动画片16部6299分钟,位列全国动画片生产数量第8位;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国产动画片5部,居全国第3位。在各类全国性动漫大赛中我省均有作品参赛并获奖,其中天狼星动漫有限公司在文化部等五个部委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原创手机动漫游戏大赛上获得本次大赛最高奖项—最佳手机动画奖,同时还获得国家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9)网络动漫作品、网络动漫团队、手机动漫作品三项扶持。厦门青鸟动画有限公司等单位创作的多部原创动画片获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优秀国产动画片”精品奖;福建掌上世界信息、厦门风云动画、厦门青鸟、福建天狼星、厦门冰讯等公司的作品还分别获得了金翎奖、金海豚奖、金龙原创漫画动画艺术大赛入围奖、金熊猫国际动画评选动画短片入围奖等奖项。

    游戏领域:2009年,全省新开发游戏产品近30款,新增上线运行10余款。网龙公司跻身国内网游原创开发领域第一梯队,在2009年度中国游戏行业年会上一举斩获三项重量级大奖,包括:网龙公司荣获“中国游戏行业2009年度优秀企业”、董事长刘德建荣获“中国游戏行业2009年度优秀企业家”、《梦幻迪士尼》获“中国游戏行业2009年度最受期待网络游戏”。同时,网龙旗下产品《开心OL》获2009年度最佳Q版网络游戏“金翎奖”;《魔域》、《征服》已成功推广至全球6大语言区域,成为中国第二大网络游戏出口商。福建掌上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手机游戏《女儿国OL》获2009年度最佳手机网络游戏“金翎奖”。

    厦门吉比特公司的网络游戏《问鼎》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四批“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该游戏同时在线人数最高时已超过90万人。

    (二)比较优势

    1.历史人文璀璨。走进福建,随处可见那些久远的历史文化遗迹,福州的三坊七巷、湄洲岛妈祖文化、泉州海上丝绸之路、上杭古田会议旧址、马尾船政文化、南靖和永定土楼、武夷山的大红袍……,更有晋风唐韵,明时的朱熹、郑成功,清时的林则徐、严复、林纾,爱国华侨陈嘉庚等本土众多历史文化资源为动漫游戏创作提供了特色鲜明的题材。

    2.地理位置独特。海峡西岸经济区以福建为主体,涵盖了浙江温州、广东潮汕、江西赣州等相邻地区,东接台湾,南北承接珠三角、长三角。福建与台湾一水相连,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日益成为对台经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海峡两岸动漫游戏产业优势互补,五缘优势、文化资源共享必将开拓出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3.通信基础设施良好。我省通信基础设施一直位于全国前列,拥有先进的IP宽带网、数字电视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目前中国移动总公司已确定将全国“手机动漫游戏研发运营基地”设在福建,为我省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网络技术支持。

    4.传统产业优势明显。福建拥有较发达的轻纺工业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制鞋、服装、玩具、文具、食品、饰品、纪念品等生产加工企业众多,为动漫游戏产业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

    5.海西政策助力。福建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发展提供了新的行动纲领。许多国家部委和央属企业相继出台有关政策支持海西建设,使福建的发展机遇、发展优势、发展前景更为广阔,必将推动福建动漫游戏产业的高速发展。

    (三)存在问题

    1.产业规模小。我省动漫游戏企业有一百多家,基本上都集中在福州、厦门两市,其他各市仅有几家。在这些企业中有自主原创作品的不到半数,不少企业靠承接外包加工维持生存,企业规模偏小,距离产业化规模还有较大距离。且不少动画制作生产商还依靠播映收入和政府奖励资金来维持,盈利模式单一。创意、制作、运营、播出、衍生产品研发与营销的动漫产业链还未形成。

    2.人才缺乏。我省的动漫游戏企业普遍缺乏创意人才。虽然不少省内大专院校设立了动漫学院和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但专业师资、教材、教学体系等还不够完备,教学上更多重视绘画和电脑技能的培训,往往忽视了对人文底蕴、艺术修养的培养,培养出来的学生难以满足企业的需求。

    3.投入不足。贷款难、融资难是制约我省动漫游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特别是在原创作品的制作初期阶段,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创业资金的投入。

    4.园区和公共平台建设亟待加强。现有园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尚待完善和规范,聚集效应有待进一步增强。福、厦两市的动漫基地虽初具规模,但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配套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国内动漫产业普遍升温,企业面临着比国内其它地区同类企业更大的竞争压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提升福建文化软实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动漫游戏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政策,通过政府引导,着力提高我省动漫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突出集聚发展和品牌培育,探索多种盈利模式,探索具有海西特色的动漫游戏产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之路,扶植壮大动漫游戏产业群和产业集聚区,逐步形成产业体系相对完整、整体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有序、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发展格局,使动漫游戏产业逐步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打造全国著名的动漫游戏产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政府通过制定规划、政策以及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引导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研究创新和市场运作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发展壮大。

    2.坚持自主创新和培育品牌相促进。鼓励企业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制作技术、装备的基础上,以我省丰富的文化底蕴为依托,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培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海西动漫游戏品牌。

    3.坚持发挥群体优势和培育龙头企业相推动。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大中小企业相互协作的动漫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积极引进知名动漫企业,发挥省内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动漫人才培养和实训机构的积极性,建立研发、制作、加工、人才培养和市场推广基地,扩大产业规模。

    (三)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省动漫游戏产业总收入达到100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5%左右。建立福州、厦门国家级动漫(动画)游戏产业基地;形成5家以上有实力、上规模、核心竞争力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动漫龙头企业;

    原创动画和网络游戏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动漫游戏产业的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动漫游戏衍生品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核心突出、分工明确的动漫游戏产业链。

    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领域

    重点发展六个领域的产品生产和服务,即动漫影视作品的创作、生产、出版和播映;动漫游戏(包括网络、电视、手机等类别)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服务;与动漫影视和游戏产品相关的软件及工具的开发、生产和服务;动漫影视及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动漫作品的创作、出版和发行;动漫影视和游戏人才的培训及开发等。

    (二)重点任务

    1.加强基地建设。重点加强福州、厦门动漫(动画)游戏产业基地建设,按照一流国家级基地标准抓紧完善和配套;支持泉州、漳州、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有条件的区域发展动漫游戏产业和建设动漫(动画)游戏产业基地;支持武夷山“创意动漫产业园”、长乐“海西动漫创意园”和连江“海峡文化创意基地”等园区基地建设。

    2.加快发展手机动漫游戏产业。支持中国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在福建设立国家手机动漫游戏研发运营基地,支持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动漫游戏企业合作开发动漫游戏运营平台,支持动漫游戏企业加快开发手机动画、漫画和游戏,加快培育手机动漫游戏产业链。

    3.加快培育新兴动漫游戏业态。大力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游戏、网页游戏等产业。引导扶持动画制作机构研发以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媒体为技术平台的动画产品,形成多媒体播映、多产品开发、多领域融合的动画产业发展模式。

    4.加快培育动漫游戏产业链。引导动漫游戏企业积极探索产业盈利模式,加强动漫游戏产业与我省鞋帽、服装、玩具、文具、食品、饰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合作,推动国际动漫衍生品知名公司-蓝帽子公司在福州设立开发运营中心,支持卡酷旗舰连锁店落户福州,加快动漫衍生品开发、生产和销售,丰富动漫周边产品和市场,努力构造具有海西特色的动漫游戏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5.加强引进和培育动漫游戏龙头企业。支持中国动漫集团、好莱坞北京富博国际影视动漫发展机构等国内外知名动漫影视机构来福建投资落户和创办研发机构;支持福建网龙等省内动漫游戏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动漫游戏集团企业;支持省内具有不同特长的中小动漫游戏企业组成产业联盟,充分发挥群体优势,快速做大企业。

    6.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海西动漫游戏品牌。把动漫产品会展交易和品牌宣传作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工作,支持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动漫节)办成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水平国际展会;引导和鼓励动漫游戏作品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充分利用好“5·18”、“6·18”、“9·8”等展会交易平台,重点组织好每年的杭州国际动漫节和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动漫节)本省动漫游戏作品的集中布展及宣传活动,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海西特色、中国风格、国际影响的动漫形象和动漫品牌。

    7.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动漫游戏基础研发及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重点加快福建省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和完善厦门软件园数字媒体公共技术平台功能,形成功能互补、技术先进、服务海西、辐射周边的区域性知名平台。

    8.加强动漫人才培养。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与动漫游戏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力争到2012年前,以企业为主体建设10个校企合作的实训基地,扶持3~5家年培训能力500人以上的职业培训机构,以培养动漫游戏产业适用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动漫游戏培训机构与动漫游戏发达国家及台湾高校、企业开展联合办学、实训,以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动漫管理、营销和技术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动漫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动漫技术重点课题研究,继续推进福建省动漫游戏研发创作中心建设工程。

    9.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积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配合知识产权部门做好知识产权立法和宣传工作,规范行业秩序,加强版权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盗版、私服外挂等侵权行为,把著作权、商标权保护作为维护动漫游戏企业核心利益,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10.加强闽台交流合作。台湾多年为欧美动画代工生产,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策划、导演、制作、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等骨干人才;福建与台湾具有“五缘”优势,为加强两岸动漫游戏领域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省要主动做好承接台湾动漫游戏产业转移的各项工作,大力吸引台湾动漫游戏企业和人才来我省创业、投资和发展,鼓励和促进台湾动漫游戏企业和经营机构将开发、制作、加工、培训及营销等业务外包迁入我省。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福建省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信息化局、省文化厅牵头召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文改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经贸厅、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统计局等部门及福州、厦门市政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文化厅。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我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布局和规划,研究落实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2.加强福建省动漫游戏行业协会建设。发挥省动漫游戏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公约,规范动漫游戏产品市场、维护行业秩序、加强版权保护、引导行业良性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由省统计局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全省动漫游戏企业统计工作,协会通过建立行业数据库、出版行业刊物、编撰行业年鉴、建立行业网站等方式,整合国内外动漫游戏行业的信息资源,努力为企业搭建交流合作服务平台,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健康、有序和快速发展。

    (二)财政扶持政策

    省级财政文化产业、软件产业、服务业和外经贸等发展资金共同支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每年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产品研发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资金。

    1.支持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每年在省软件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约1000万元,重点支持建设和完善动漫游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中小动漫企业基础研发和成果转化。

    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动漫游戏企业兼并、重组、上市,支持有条件的动漫游戏企业申报省十强软件企业,同等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有关企业上市和培养骨干企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动漫游戏企业申报国家项目,对获得国家部委支持的项目,省市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配套。

    3.实施动漫游戏精品工程。获得国际权威机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奖励,以及中国名牌、省名牌和省优秀新产品称号的动漫游戏作品,省级资金给予奖励。被国家广电部门推荐的优秀国产动画片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运营的原创游戏产品,省级资金予以扶持。

    4.加大对原创动漫产品的播出奖励。各级媒体播出的我省原创动漫影视作品,原创动漫公司所在设区市财政可按不低于国内同类城市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媒体(福州、厦门视为省级)播出的原创动漫影视作品,在设区市奖励的基础上,省软件专项扶持资金按不低于设区市奖励标准的10%给予再奖励(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制作发行的原创电影动画、国外播出的动画片视为国家级)。

    5.鼓励动漫游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省级财政“外经贸发展资金”优先扶持动漫游戏软件产品出口和承接服务外包,动漫游戏软件产品出口和服务外包收入每1美元补贴0.2元,外汇收入超过上年部分每1美元再补贴0.1元,补贴主要用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6.加大对动漫游戏产业的宣传力度。鼓励动漫企业参加国家动漫游戏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动漫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和其它宣传活动,省级资金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

    7.继续推动省动漫游戏研发创作中心建设工程。获得国家认定的动漫游戏研发创作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资金给予每家中心10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动漫游戏研发创作中心,省级资金给予每家中心30万元的奖励。

    8.对动漫游戏企业申请专利的申请费用与授权后头三年年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资助。

    9.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企业骨干人才和适用人才、建设国家级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吸引国内外知名动漫游戏企业、研究机构来闽落户投资等均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三)税收扶持政策

    1.鼓励符合要求的动漫企业申报软件企业认定,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国家税收政策如有改变按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等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2011年起,国家出台动漫产业新的税收政策前,经认定为软件企业的动漫企业,按软件业税收政策执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动漫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5.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含软件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企业出口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动漫企业在境外提供文化体育(除播映)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动漫企业向境外企业或个人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动漫企业源于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按规定予以抵免。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规定,动漫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鼓励动漫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支持动漫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为动漫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四)投融资扶持政策

    1.鼓励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建设动漫产业园区,该园区内动漫企业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2.鼓励台湾民间资本、企业等机构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从事影视(含动画和游戏)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以上企业制作的影视节目(含动画和游戏)的立项、播出许可及审核按内资企业相同的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

    3.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13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动漫产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成立专业的动漫游戏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动漫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成立专业动漫游戏担保机构与风险投资机构,提高对动漫游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完善动漫游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动漫游戏领域投资环境,切实缓解动漫游戏企业融资困难。

    4.动漫游戏企业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投融资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级软件发展资金按创业投资机构对动漫游戏企业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按担保机构对动漫游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16‰比例补偿。

    5.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支持鼓励动漫游戏企业员工以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出资比例最高可达注册资本总额的70%。积极引导和推进商业银行开展动漫游戏行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各设区市应根据自身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我省动漫游戏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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