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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和省年度监测计划要求和我市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近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起草了《关于印发2019年哈尔滨市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下发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处室)。
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农产品生产实际,积极征求水产处(渔政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处(室)的意见,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有关条款,使制定“方案”的理由更加充分、依据更加准确。
“方案”从监测地点、监测时间、监测品种和数量、抽样要求、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原则、任务承担、结果报送、处理和会商监测结果及总结分析报告、注意事项、有关要求共11个部分,对市本级年度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行了科学安排和严密部署,目标明确、责任具体,确保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