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武科规〔2017〕9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为落实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奖励政策,根据《石家庄市2022年下半年五大产业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方案》,现征集今年下半年符合政策的绿色仓库奖励、制修订物流标准奖励及租赁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补贴项目,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企业范围
(一)申报主体均应为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注册的商贸企业或物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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