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株政办发〔2023〕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推行新建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积极主动化解市场风险,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确保购房者利益,加快实现“保交楼”目标。对经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引导金融机构相应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