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颇为戏剧性的“远洋捕捞”案:“外省某县”一民警和一协警,私带警用设备跨省抓企业家。他们先是以配合公安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从家中带走。其后在车辆行驶途中,他们暗示企业家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以此索要财物,企业家被索财后跳车逃跑并报警。最终,民警杨某某和协警占某某最终被判犯有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
浙江检察院将上述案件列为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13个典型案例之一,这显示出此类趋利性违法违规异地执法在当前具有一定典型性,也反映出检察机关当下对于此类事件的重视和警惕。
在中央就规范涉企执法和监管密集发声、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背景下,一场围绕保护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的行动正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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