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国务院确定化妆品监管职责由卫生部划入药监局

    国务院确定化妆品监管职责由卫生部划入药监局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化妆品卫生许可职责的移交工作,现就化妆品卫生许可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8年8月29日前,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仍由卫生部负责,受理地点仍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地址为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邮编为100007,联系电话为010-64047878-2209。

    二、从2008年9月1日始,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地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为100810,联系电话为010-68315572。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ΟΟ八年八月二十日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化妆品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化妆品行业标签

宇博产业研究院

宇博产业研究院是国内专业的市场调研、规划咨询、 IPO&募投可研 、投资咨询权威机构之一,运营总部位于北京,并在厦门、香港、上海···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