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马鞍山市龙山集中区中泰大药房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2016年第4号 11月10日,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飞行检查组,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对马鞍山市龙山集中区中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佛山市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模式创新专项)的通知》(佛商务电商字〔2016〕18号)和《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佛山市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的通知》(佛商务电商字〔2016〕19号)的要求,本次资金扶持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企业实地核查等程序,初步确定了支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
电 话:0757-8303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