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理依据 处理内容 处理决定日期 处理机关 上海铮诺特种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1137031721249 张玉英 (宝山)人社执法(2023)理字第00207号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拖欠45名劳动者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叁仟贰佰壹拾伍圆捌角伍分(2223215.8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45名劳动者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叁仟贰佰壹拾伍圆捌角伍分(2223215.85元)4元) 2023.7.18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