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11号)精神,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开展了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现有5家企业(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恒生昌印刷(深圳)有限公司、音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喜娃娃妇幼服务有限公司、中南机诚精密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完成培训和考核,并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该批次共5家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淳安县农业、林业、工业和生活四个污染防治项目(2021-2025年)计划的通知》(淳政办函〔2021〕12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以及淳安县林业局《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计划的通知》(淳林〔2022〕15号)文件精神,由淳安县桐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实施的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人工割草)已按要求完成了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实施区各乡镇、淳安县生态集团初验及项目主管部门林业局审核,确定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人工割草)第二批验收合格面积6993亩,核定补助资金1223775元。
现将《淳安县2022年度山核桃禁用除草剂项目(人工割草)第二批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