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中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经营环节的4大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抽检,具体包括减肥类、辅助降血脂类、增强免疫力类及其他功能类保健食品共17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本期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减肥类保健食品1批次、辅助降血脂类保健食品2批次、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10批次、其他功能类保健食品4批次。经检验,所抽检的17批次保健食品中有15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不合格。
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2批次:中山市三乡镇顺雅儿童用品店销售的标示为珠海市元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元复宝牌乳清蛋白浓缩粉,天冬氨酸、苏氨酸、谷氨酸、蛋氨酸、脯氨酸、丙氨酸、缬氨酸、异亮氨酸、亮氨酸和赖氨酸的含量与产品标签不相符;中山市横栏镇源鸿药房销售的标示为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片,砷(以As计)检出值为0.49mg/kg,超出标准规定≤0.3mg/kg的要求。